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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正是由于这场特大凶杀案件,邓小平才下定决心进行全国“严打”

  “严打”,即严肃打击严峻刑事犯罪活动。

  1983年的“严打”,对于出生于70年代以前的中国人来说,至今仍记忆犹新。

  当时,之所以在开展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更深的背景是十年内乱后治安形势的恶化。

  十年内乱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再加上数量庞大的知青返城,大批人成为待业青年,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资料显示,1980年全国立案75万多起,其中大案50000多起;1981年立案89万多起,其中大案67000多起。

  另外,1983年也是大案交错的一年。当年2月,“东北二王”王宗坊和王宗玮兄弟,持枪亡命,举国震动。5月,卓长仁劫持民航客机飞逃韩国。此前的北海公园事件、上海控江路事件等,也都造成了广泛的负面影响。

  真正让中心下了“严打”决心的是“六一六”事件。

  1983年2月8日,中顾委主任邓小平到无锡视察工作,接见了在无锡休养的中顾委委员江渭清及省、市负责人。江渭清向邓小平汇报说:“现在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但社会治安情况很不好。城市里女工晚上不敢上班,好人怕坏人,这样下去不得了!这件事情,只有你老人家下决心才行。”当邓小平征求江渭清的意见时,江渭清说:“调查研究,半年预备,打几个战争,一个战争打几仗,该抓的抓,该杀的杀,还有的押送边疆改造。犯罪分子最怕杀头,还有怕吊销户口发配边疆。”

  那么,毕竟是什么事件促使邓小平痛下决心,做出这一决策的呢?有人说,是缘于河北省唐山市的“菜刀队”;也有人说,是由一名外国女记者在北戴河的沙滩上被强奸引发的;还有人说,1983年的这场严肃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直接导火索,是这一年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今牙克石市)的“六一六”案件。

  1983年6月16日,在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8名十几岁的社会闲散青年无事生非,酒后滋事,残忍杀死了27名无辜者,其中包括75岁的老人和2岁的幼儿,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这帮犯罪分子同时还犯有抢劫罪、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凶杀案,在当地引起巨大的混乱,震动全国,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一时间,当地及周边地区谣言四起,人心惶惶,以至于人们对到喜桂图旗办事都心有余悸,在火车站不敢出站台。虽然被害者的亲人和当地广大人民群众集体上书,要求把所有罪犯全部处以死刑,但经审判后只有两人被判处死刑(其他罪犯都不够判处死刑的法定年龄)。

  “六一六”案件震动了中心领导。此后,邓小平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坚决做出了严肃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的决策。

  1983年7月16日,新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向党中心递交了《关于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的报告》。7月17日,刘复之到了北戴河。18日,他向王瑞林(时任邓小平秘书)询问小平同志看到报告没有,有什么指示。王瑞林告诉他:“小平同志正要找你,有意见同你谈哩。”7月19日上午,刘复之应约来到邓小平住处,彭真陪同接见。邓小平开门见山地说:“为什么打击刑事犯罪搞不起来?那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没有准不准的问题,经济犯罪就是经济犯罪;打砸抢的、抢劫的、杀人的,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是下不了手!”邓小平批评了公安部呈上的报告:“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嘛。毛病就在于你们后面讲的‘同时注重不一刀切’,稳稳当当的,就不能解决问题。”邓小平要求必须严肃打击刑事犯罪,态度非常果断。他系统地谈了严肃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步骤和措施。

  根据邓小平的指示,当年8月25日,中共中心发出《关于严肃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数十万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卫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匆匆进行特种练习。由此,“从重、从快”的 “83严打”正式拉开了序幕。运动持续了三年之久。

  据人民数据库资料,严打展开后,截至1983年9月23日,全国各地政法机关收到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的材料44万多件,已有三万一千多名犯罪分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当时,死刑的场面深深刻入百姓记忆中。经过审讯被公审宣判死刑的犯人,须经过游街示众后押赴刑场行刑。前面由鸣着警笛的警车开道,后面紧跟着一辆辆大卡车,每辆卡车上站着一名将要被执行死刑的犯人。行刑车沿途播放广播,宣传“严打”斗争,控诉犯人罪行。路过的大街小巷,引来无数百姓围观。

  那些犯人被五花大绑,胸前挂着木牌,上面写有名字、性别、年龄及罪行等,由于将临的死亡和游街的耻辱使这些人面如土色。

  邓小平强调:“解决刑事犯罪问题,是长期的斗争,需要从各方面做工作。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最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严肃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先从北京开始,然后上海、天津,以至其他城市。只要坚持这么干,情况一定能好转。”

  邓小平的这篇谈话,明确地解决了政法干部的忧虑,如会不会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会不会发生新的冤假错案?会不会变成搞运动了?邓小平高瞻远瞩,正确掌握了严肃打击刑事犯罪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内在关系,教育政法战线干部要掌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大局,而“严打”要作为维护大局的一个重要措施来看待。果断打击刑事犯罪,只会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被捕的是胡晓阳、陈小蒙、葛志文等六位上海“公子哥”。为首的胡晓阳是胡立教之子(胡立教是走长征的“红小鬼”出身,前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蒙、陈冰郎是陈其五之子(陈其五时任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六人中,陈小蒙和胡晓阳都是记者,葛志文是上海新华香料厂工人,陈冰郎是中国民航一零二厂工人,陈丹广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上海分公司船员,康也非是深圳华仪利能电脑工业公司职员。

  除了胡晓阳、陈小蒙等人外,杭州还枪毙了将门之后熊紫平、熊北平兄弟……不少作恶的干部子弟在“严打”中落网甚至被处以极刑。

  83年严打期间到底有多长人被判死刑,至今未见宣布。目前仅见的公开数字,是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一书的记载。该书提到,1984年10月31日,《关于严肃打击严峻刑事犯罪活动第一战争总结和第二战争部署的报告》说,在第一战争中,法院判处861000人,其中判处死刑的24000人,“这是1950年镇反运动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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